2004年10月1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法苑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小病大折腾算不算医疗事故?
  杭州于先生来电:
  今年1月份,我因胃部不适,到某医院检查,被诊断为胃癌。随后该医院对我进行近两个月的治疗,花去医疗费、药费近万元。但近日我被该医院告知已确诊为一般胃病。请问,这种情况是否属医疗事故?我能否索赔?本报作答:该医院将你的一般胃病误诊为胃癌并依此治疗,其诊疗过失是显而易见的。但是否属于医疗事故,还应视你是否因此而导致残疾、器官组织损失、功能障碍或其他明显损害后果。而无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,你都有权以误诊、误治向医院索赔。房东不肯修房怎么办?杭州张先生来电:今年初,我承租了一套私有房屋。最近,发现屋内墙面涂料大面积脱落,遂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维修。物业管理人员却让我找房东,房东要求修理费自行负担。请问我该不该维修?本报作答: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,但当事人可另行约定。因此,你的租赁合同是认定维修义务的首要依据,如没有约定,则应由房东维修房屋。如房东拒不维修,你可自行维修,但维修费用依法由房东承担。因维修房屋影响你使用的,还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